台南律師公會第32屆107年度4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時間:107年4月19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本會會館

出席:宋金比、許雅芬、陳琪苗、陳清白、王燕玲、李家鳳、曾怡靜、康文彬、趙培皓、黃俊諺、鄭植元、鄭嘉慧、黃郁蘋、謝育錚、蔡雪苓、郁旭華、王建強、陳建欽

列席:吳信賢、蔡敬文、林仲豪、陳寶華

主席:宋理事長  金比       記錄:陳寶華

壹、 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8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272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07年2月份林琦勝等29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已於107年3月20日核發會員證。

二、案由:本會推薦「台南市政府○二○六地震災害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委員案。

執行報告:已於107年3月20日以南律比字第10700112號函知台南市政府。
陸、報告事項:

一、 主席報告:

(一)全聯會於107年3月31日(六)下午1點30分在台北市召開「第11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關於全聯會章程修正案中理監事之選舉、經費等表決未通過,維持原條文。

(二)法務部於107年3月19日在法務部廉政署第1會議室召開「107年度法務部律師業務聯繫會議」,本人代表出席與會。

(三)本會邀請台南高分院葉居正院長於3月30日下午7時蒞會演講「我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展望」。院長非常詳盡、完整地解說相關制度及草案內容,並就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實施後,國民生活方面、檢察官方面、律師方面、法院實務方面的現狀將有何改變,提出因應之道。對於律師在面對未來的可能改變時,提供參考方向,讓道長們可以提早準備因應,裨益良多。

(四)本會將在4月28日召開第32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請各位會員代表能夠踴躍參加。

(五)今日下午6時全聯會紀亙彥理事長率領修章小組全體成員來到本會,與本會全聯會會員代表交流座談。

(六)本會107年度「刑事鑑識與實務」系列講座正式推出了,規劃6個場次:(1)6月30日葉名山教授「行車事故鑑定實務」(2)7月14日羅時強偵查隊長「測謊理論與實務」(3)10月6日李俊億教授「挑戰DNA證據」(4)11月10日蔡崇弘法醫「司法相驗與死亡時間研判」(5)11月24日尤伯祥律師「專家證人詰問」(6)12月8日葉建廷律師、羅士翔律師「研析鑑定證據」。感謝副秘書長李汶宜律師辛苦籌劃。

二、監事會(郁旭華監事)報告:收支項目經核如附件二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 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王燕玲常務理事報告)

1、3月份財務報告請參考附件一財務報告表(略)。

2、就民眾於台南高分院二樓法律諮詢室對輪值法扶基金會諮詢服務之律師為強制未遂、毀謗之違法行為一案,業經台南高分院判決有罪確定。本會將於平民法扶委員會中討論是否對該民眾為相當之法律服務限制,及律師於諮詢服務時權益之保障。

(二) 網站管理委員會(林仲豪秘書長報告)

公會網站有關行事曆建構已完成,並有超連結功能。

(三)實務研究委員會(鄭嘉慧理事報告)

本會於107年5月19日下午2時至5時,協辦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舉辦「守護失智家庭-失智症法律諮詢培訓」活動,敬請各會員踴躍參加。

(四)文康福利委員會(謝育錚理事報告)

1、本會107年4月20至22日國內旅遊「雪霸觀霧森林三日遊」成行,將如期出發。

2、桃園律師公會主辦今年全國律師聯誼會,日期定於107年9月8日至9日,秘書處已轉知會員,敬請會員踴躍參加。

3、本會定於107年6月9日舉辦國內一日遊,目前規劃咖啡或巧克力觀光工廠參訪併健行,歡迎大家提供其他地點,以利規劃。

(五)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趙培皓理事報告)

為推廣民主法治觀念,本公會將於107年7月4日(三)、7月5日(四)假南台科大會議廳等場地,與南台科大法財法所合辦法律營,招生對象為台南地區高中生90名。

(六)學術進修委員會(黃郁蘋理事報告)

1、本委員會於107年5月4日晚間7時至9時,邀請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黃建榮庭長主講「妨害性自主之事實認定(下)」在職進修課程。

2、本委員會於107年5月5日上午9時至12時,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合辦,邀請銘傳大學法律系劉士豪教授主講「勞動契約終止問題研析」在職進修課程。

3、本委員會於107年5月11日晚間,邀請蔡志雄律師主講「律師如何規劃多元收入及退休收入的方法」在職進修課程。

4、本委員會於107年5月12日上午9時至12時,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合辦,邀請輔仁大學法律系林秀雄教授主講「遺產分割相關判決及修正草案評析」在職進修課程。

(七)司法改革委員會(秘書長林仲豪律師代為報告)

106年度台南地區司法官辦案表現評鑑到4月28日截止,請大家把握時間。

(八)秘書處(林仲豪秘書長報告)

1、107年3月份退會之會員:楊玉珍、朱正聲、游玉招、單文程、洪聖濠、黃志樑、徐琴涵、林正椈、張凱萍、胥博懷、陳忠儀(以上11名月費已繳清);簡文修(月費繳至106年11月);陳安安(月費繳至105年9月);吳永發勒退(月費繳至105年6月);張碧雲勒退(月費繳至105年8月);陳淑芬(月費繳至106年12月);吳淑靜(月費繳至105年12月);陳雅譽(月費繳至106年12月)等18人。

2、截至3月底會員總數1674人(含台南區會員336人)。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07年3月份加入本會為會員之律師:張嘉琪、黃立心、施裕琛、郭瑋萍、莊承融、許景鐿、盧永盛、廖本揚、戴慕蘭、江宜蔚、胡大中、張思國、郭承泰、郭亮鈞、藺超群、鄧思文、蘇奕全、洪俊誠、楊俊彥、羅國斌、林孝甄、王俊文、劉素吟、高大凱、劉佩瑋、蔡承學、蒲純微、方勝新、張書瑋、吳柏宏、李世宇、劉元琦等32名律師,請追認。

決議:同意追認。

二、案由:本會107年3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0屆優秀公益律師」推薦案,請討論。

決議:不推薦。

四、案由:107年度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推薦案,請討論。

決議:107年度律師懲戒委員會推薦宋理事長金比;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推薦李孟哲前理事長。

五、案由: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會議決議表示意見案,請討論。

決議:委請法律研修委員會提出意見後再進行討論。

六、案由: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決議章程修正草案研議案,請討論。

決議:1.律師跨區執業入會制度:贊同全聯會章程草案。2.組織及選舉:維持本會意見。3.會費之計算:同意全聯會章程草案,但刪除特別會費規定。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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